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本案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释义

被告人李光、唐欣、张华原系**公司员工。李光任公司销售部副经理,唐欣任公司合金车间工人,张华任公司合金车间主任。唐欣和张华都掌握着公司生产铅镉合金的业务信息和技术信息。张华的技术比唐欣好。三被告于2000年5月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合同,对企业负有保密义务。被告人李光因不满**公司的工作安排和福利待遇,产生了“跳槽”的念头。他多次联系**公司的客户**公司,双方同意利用**公司的技术生产从**公司购买的原材料铅镉合金,为**公司提供报酬。2002年3月、4月,被告人李光安排他人为**公司安装相关生产设备。同年4月下旬,被告人李光伙同唐欣等人到**公司,利用唐欣的技术为**公司生产铅镉合金。同年6月初,被告人李光邀请技术优于唐欣的被告人张华到**公司进行生产技术现场指导。张华在天能分娩后两三天就离开了。2002年7月,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3名被告人停产离开公司。被告人李光、唐欣共从**公司领取报酬3.3万元。因该案,**公司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全部中断,**公司失去了在长兴的市场,浙江省经科技部知识产权中心鉴定:对**公司铅镉合金生产工艺中涉及的具体工艺参数的选择,如最佳温度、最佳时间、最佳工艺参数的选择,速度等技术信息,只有经过生产实践的探索和总结,才能获得,可认定为非公开技术信息
    

由徐州市某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根据2000年1月至2002年4月**公司与**公司正常业务的同等规模效益,据**东宇国际咨询评估有限公司评估,2002年5月至2003年3月**公司因销售给**公司的铅镉合金业务中断,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影响销售收入219.4万元,销售利润30.88万元。,截至2003年3月10日,**公司铅镉合金开发成本1463392.62元;权利人为防止危害结果扩大而采取的必要措施的合理费用为194122.5元,其中**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于2002年7月至2003年2月支付的保密费为17.28万元,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光、唐欣、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一审宣判后,三人均同意服刑,不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文中文字均为化名)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已被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激烈竞争,必然使各类市场主体对自身特定的技术和业务信息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获取长期的竞争优势。因此,商业秘密保护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求生存的必然结果。保护商业秘密不受侵犯已成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法律义务。1997年刑法专门确立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为保障商业秘密有偿转让和合理竞争,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本案被告人李光、唐欣、张华作为**公司的员工,明知**公司的铅镉合金生产技术不为公众所知,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掌握实用技术和经营信息,并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但故意违反权利人保护商业秘密的要求,在**公司披露其掌握的使用铅镉合金生产技术的信息。由于**公司三人替代生产,**公司未向**公司采购铅镉合金;导致**公司与**公司关系恶化,双方业务完全终止,导致**公司在浙江长兴的市场损失。商业对古都的影响是长期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同时,由于三人的行为,**公司为防止不良后果的发生,花费了大量的保密费、技术鉴定费、审计咨询费等高达19万元。由于**公司与**公司之间的业务中断,浙江长兴地区的市场开发成本也相对损失了11万余元。导致**公司经营成本上升,竞争力减弱;特别是与单位签订保密合同后,三被告人仍故意侵犯单位商业秘密,主观性极强。鉴于李光、唐欣、张华违反**公司保密协议,泄露、使用**公司的铅镉合金生产技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人民法院作出的上述判决,对三人的性质和量刑无疑是正确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20: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