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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规范关联交易,从而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释义

1。关联方交易是指公司或子公司与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权益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是指发起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家属以及上述各方控制的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概念,特别是在公司并购中,涉及到财务监督、信息披露、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一系列法律环境问题。1992年4月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深圳市上市公司监管暂行办法》,将关联交易称为关联交易,列为重大交易,规定交易必须按程序披露,同时,若干关联交易可以免除。1997年5月22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其中规定: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一方当事人具有直接或间接控制能力的,共同控制对方或者对对方施加重大影响的,视为关联方;受同一方控制的两个以上的,也视为关联方。这里的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所谓重大影响,是指有权参与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但不是决定这些政策。《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第八条根据不同的交易内容,列出了11种关联方交易:(1)购买或销售产品;(2)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3)提供或接受劳务服务;(4)代理;(5)租赁;(6)提供资金,包括现金或实物的贷款或股权资金;(5)提供资金,包括现金或实物的贷款或股权资金;(7)担保和抵押;(8)管理合同;(9)转让研发项目;(10)许可协议;(11)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此外,关联交易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分类:根据关联交易对公司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关联交易可以分为轻微关联交易、一般关联交易和重要关联交易;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关联交易可分为企业间交易、企业与关键人员之间的交易等;根据交易的计价原则,关联交易可分为市场价格交易,协议价格交易和优惠价格交易;根据交易是否合法,关联交易可分为合法交易和非法交易。二是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侵害了中小股东权益。

由于关联交易发生在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双方相互理解、相互信任,问题容易协调解决,交易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可以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提高资产盈利能力,及时筹集资金,降低投资机会成本,对提高营运资金效率,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快速发展无疑具有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关联交易也存在诸多问题。我们应该看到,在关联交易中,存在许多不平等交易和虚假交易,损害了中小股东的权益,甚至一些上市公司利用不平等关联交易故意操纵公司业绩,配合不法分子进行内幕交易交易和操纵股票价格。这种违反诚信原则的关联交易是不公平的。不公平关联交易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不公平资产交易。在全球并购浪潮中,存在着大量不公平的资产交易。这种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屡屡成为收购方掠夺、吞噬中小股东利益的一种隐蔽手段。即便是在证券法相对健全的西方国家,人们也对并购浪潮惊叹不已,这让人类仿佛回到了洪荒时代。
    

2。在大股东(控股股东)的控制下,公司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这种担保不是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而是由处于控制地位的大股东利用其表决权获得的。这不仅增加了公司的经营风险,也使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深沪两地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显示,部分上市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多数股东挪用上市公司配股所得资金,或者拖欠公司货款而不予赔偿的。上市公司配股所得资金应当按照配股指令使用,但部分资金被控股公司挪用作他用。在本公司与母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还存在母公司拖欠本公司货款,不计算支付滞纳金的情况,长期作为应收账款反映在本公司账簿中。这些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势必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4。在民法理论中,债的混淆是指债与债的结合所导致的债的消灭。但上述将大股东与公司整体混为一谈的行为,显然违背了股东与公司相互独立的原则,必然侵害了公司中小股东应有的收益。大多数股东通过不公平的关联交易掠夺公司的利润。由于许多公司与其大股东之间存在行业依赖关系,大股东可能会利用其表决权,将原材料高价出售或低价购买成品给控股公司,甚至抢占投资前景良好的项目,从而掠夺了公司的利润。这种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给大股东带来了额外的利益,损害了小股东的利益。
    

6。利用不正当关联交易、内幕交易等进行证券欺诈。所谓内幕交易,是指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职工或者大股东、证券市场内幕人士、市场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尚未披露的能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要信息的行为,进行证券交易,或者披露信息,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经济损失。在公司经营中,关联交易必然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大多数股东在获取信息方面处于有利地位。明知关联交易何时发生、会产生何种后果,就可能导致非法内幕交易,甚至少数股东故意利用不公平的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从而使公司业绩在变化之外令人满意,实现证券内幕交易欺诈活动。
    

法律的价值目标应该是兼顾公平与效率,两者不可忽视。在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中,公司人格绝对独立原则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成为大股东滥用控制权的保护伞。根据效率的价值,资本多数决制度无疑是有益的。滥用这一制度导致的一些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甚至产生了经济利益,但股东的平等也应该体现出股权的平等,尽管股东平等原则并不禁止股东之间因持股数额不同而产生的结果不平等,基于正义的理念和对实质平等的追求,它禁止那些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平等待遇和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使中小股东承担不公平的不平等。因此,基于正义的价值取向,法律不应允许资本多数决制度在关联交易中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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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