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商业秘密侵权纠纷 |
释义 |
如何处理商业秘密侵权纠纷(1)法院有利管辖权的确定往往关系到诉讼成本、诉讼策略、诉讼结果的成败。作为原告,我们应该关注它。选择有利于自身的法院管辖,可以减少人为干扰,降低诉讼成本,使诉讼顺利进行。(二)全面详细的证据收集在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原告的证据主要包括三个部分:1、原告权利的证据,证明原告对本案涉及的商业秘密享有权利,并可以作为原告提起侵权诉讼; <2,被告侵权的证据,证明被告侵犯了商业秘密; 3,损害赔偿的证据,证明原告的实际损失是由被告侵权造成的,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3) 计算机软件侵权诉讼前后的证据保全是法学界的一个概念。民事诉讼证据制度是指当事人为防止将来自然损失、人为破坏或者难以取得的民事诉讼证据,主动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事先收集、整理民事诉讼证据的制度。在民事诉讼中,只有人民法院有权采取保护措施。在软件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由于取证困难,原告往往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保存的证据大多依靠自身力量难以取得,如被告电脑硬盘中的源程序、软件设计文档、被告客户名单信息、财务凭证、发票等,都是原告胜诉的重要证据。还有一种证据保全工作,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证据保全,而是原告委托公证机关进行的公证保全。 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对证据进行公证的要求,但经过公证的证据材料具有很高的证据效力,特别是在审理计算机软件案件时,由于软件的可修改性和丢失后难以追回,突出了公证对证据保全的重要意义。 共同公证保全主要包括:原告软件开发资料的公证、电子邮件的公证、被告网站的公证、被告软件产品购买过程的公证、,正确发现和合理确定软件产品中的秘密点,所谓秘密点,是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使权利人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利益的技术信息或业务信息的具体内容。 软件产品的秘密通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找到: 1。需求分析阶段形成的用户意见。这些意见可作为软件升级或修改的重要参考,对提高软件功能起到重要作用。 2。软件功能设计文件。软件的功能设计是为了满足用户的需求,软件产品需要具备系统的功能安排。在软件向公众出售之前,这些文档的内容并非公众所知。 3。系统设计中的技术方案。无论是软件的总体结构、序列、组织特点,还是包括软件具体模块功能实现在内的底层设计,通常都隐藏在程序代码背后,属于不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信息。 4。客户名单。客户名单是指与相关公共信息不同的特殊客户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交易习惯、意向和内容,包括众多客户的客户名单,以及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特定客户。(5)注意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司法鉴定程序,软件产品的鉴定可分为以下两类:一类是在诉讼前鉴定原告软件产品的秘密点是否属于非公开信息某一时间节点(一般称为“非公开鉴定”); 第二是被告的软件产品开发是否使用了原告所描述的秘密点(一般称为“同比鉴定”)。 在司法鉴定程序中,原告应当注意鉴定人是否应当回避,如:鉴定人与被告有利害关系,足以影响公正判决。另外,原告应尽可能多地向鉴定机构提供鉴定材料,并尽量配合鉴定人员的工作,使鉴定工作顺利进行。(六)以和解方式解决商业秘密侵权纠纷 以诉讼方式解决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的期限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如果是涉外诉讼,期限较长。作为当事人,诉讼时间长对双方都不利。因此,解决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的最佳途径是和解。 要想尽可能避免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公司和企业应该全方位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同时加强自律。他们不应通过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攻击对手,增强竞争力。如有相关争议,且不易解决,可致电法律咨询网律师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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