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东应如何享有股息权 |
释义 |
一般来说,股东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实现分红权:1。按上市公司当年利润分配现金; 2。按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从法律层面上讲,股东分红权是一种自利性权利,是以投资者作为股东的个人身份为基础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侵害,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救,如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分配方案或司法救济等,以维护自身利益。从理论上讲,股东分红权是股东的固有权利,不受公司章程或公司职权的剥夺或限制。但事实上,由于股东权体现为请求权,其实现是有条件的。按当年利润分配现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本公司本年度有利润; 亏损已弥补并结清;2; 提取法定公积金10%和法定公益金5%-10%; 2公司除满足第一项条件外,还应当: 公司以前发行的股票已全部募集,间隔一年; 公司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公司的预期利润率能够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公司除满足第2项第1-3款的条件外,还应当在最近三年内实现盈利,并向股东分红。法定公积金分配后的留存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50%。 此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向股东分红,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只有在董事会提出分配方案时才能实现,股东大会按照法定程序召开,进行审议和表决,批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以上现金分配方案或者2/3以上红股分配方案的表决权。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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