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股东的实际出资与登记不符,所得能否分配 |
释义 |
当股东的实际出资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规定不一致时,当事人要求确定是否按照实际出资确定收入分配比例,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分析: 1。实际出资不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实际出资不符合《公司法》规定或者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特别是公司设立受法律影响的,投资者不得根据实际投资情况确定股权比例和收益分配比例。 2。一方的出资额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的,另一方已代为缴纳。在这种情况下,各股东仍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确定收入分配比例。股东出资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各股东只能在出资范围内享有股权,并根据出资的实际情况确定收益分配比例。相关法律依据可以参照《公司法》的下列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可以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价值,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估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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