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和副总经理有什么权利 |
释义 |
1、 股东和副总经理有什么权利? 作为股东,享有公司分红权、诉讼权、收益权和强制解散权;作为总经理,有权决定公司内部的重大事项,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6) 提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人员的权利。《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综上所述,作为股东,他有权谋利,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重要管理人员的选拔;作为副总经理,即高级管理人员,他有权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如果您对此一无所知,或者您需要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请联系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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