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分包行为的原因是什么 |
释义 |
1。技术要求。总承包方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具备总承包范围内所有专业工程的施工能力。通过分包的形式,可以弥补总承包方在技术、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的不足。同时,总承包方可以通过这种形式扩大业务范围,承担自己不能独立承担的工程。 2经济目的。对于一些分项工程,如果总承包方自己承担损失,他会将损失转包出去,让报价低、有能力的分包商承担。总承包方不仅可以避免损失,而且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3转移或降低风险。通过分包,总承包合同的风险可以部分转移给分包商。这样,我们就可以分担总承包的风险,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4业主要求。业主指示总承包商分包一些子项目。一般有两种情况: (1)对于一些特殊的专业或需要特殊技能的分项工程,业主只能信任和信任专业承包商,可以要求或建议总承包商将这些工程分包给专业承包商,即:,业主指定分包商。 (2)在国际工程中,有些国家规定,外国总承包人承揽工程后,必须将一定数量的工程分包给国内承包人:或者工程只能由国内承包人承揽,而外国承包人只能分包。这是对国内企业的一种保护措施。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业主对分包商有更高的要求,也要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未经工程师同意,承包商代表不得将工程分包出去。由于承包人向业主承担工程的全部责任,总承包人应对分包人的任何问题负责,因此在分包合同中选择分包人时应十分谨慎。一般来说,在总承包合同报价前,要确定分包商的报价,讨论分包合同的主要条件,甚至签订意向书。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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