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防空工程属于谁 |
释义 |
人民防空工程属于谁? 对于居民区人民防空工程的所有权,有人认为居民区人民防空工程是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但国家不仅降低了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而且给予了各种优惠政策,所以国家也有间接投资。而且,人民防空工程是具有特殊属性的重要国家战备设施。因此,居民区人民防空工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和管理权属于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也有观点认为,居民区人民防空工程一般不属于国家直接投资或者直接用于国防目的,因此不属于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国防资产范畴。居民区人民防空工程权属的判断,应从投资的角度考虑。国家投资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的产权属于国家;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应当确认其属于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出售房屋时,应当确认人民防空工程的面积应当纳入共享区域,并承认人民防空工程为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共同所有。 在司法实践中,解决各类纠纷的唯一依据是人民防空工程由投资者使用和管理,并享有利益。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人民防空工程变更使用的,不能根据变更后的用途确定权属。例如,人民防空工程作为地下车库使用的,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不能以出售、附着、出租等方式约定建筑面积内拟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的权属;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车位,其权属按照业主共有的规则确定。居民区人民防空工程部分谁有使用权?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权,《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应当坚持有偿使用、使用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平时由投资者使用和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和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防空地下室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集。根据上述规定,社区人民防空工程由建设单位(即开发商)按国家有关规定投资建设,社区人民防空工程由开发商使用管理,并享受收益。有人认为,小区人防工程的投资方应该是全体业主,因为小区人防工程虽然是开发商投资建设的,但开发商已经将成本计入开发成本,最后体现在房价上,所以实际的投资方人民防空工程的所有业主应在社区内。这一观点值得商榷。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共建筑面积分配规则》第九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面积不计入公共建筑面积。可见,虽然人防工程建设成本对房价有一定影响,但购房者的购房款并不直接包括人防工程建设成本。因此,小区人防工程的投资方应该是开发商,而不是全体业主。综上所述,本文对社区人防工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可见,目前对于人民防空工程属于谁,一是属于国家,属于战备工程;二是应该归业主所有。国家有关部门要出台细则,对社区人民防空工程的产权作出明确规定,减少产权纠纷。对于更多相关问题,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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