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项目债务结算协议是否有效 |
释义 |
项目债务清偿协议有效吗? 工程债务清偿协议是一种民事协议,只要来源于双方的真实意思,就具有法律效力。如何处理拖欠工程款。明确工程款的支付期限、逾期利息和调价方式 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保修金。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在第二节通用条款中明确规定了各类工程款的支付金额、支付期限、通知期限和计息起始期限;未使用的,参照协议。对付息标准、付息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另外,滞纳金的性质与利息性质不同,可以另行规定。 由于设计变更可能导致工程量增加,为公平起见,承包人应明确约定超出固定价格风险范围的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如采取材料价格上涨幅度、工程量增减幅度或施工进度等超过一定期限为可调条件。此外,承包人不得同意将因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而增加的部分作为利润,否则,承包人不得要求追加工程款。
2。合理使用“逾期确认”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视为批准竣工结算文件,按协议办理。承包人要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这一条款有效地防止了一些雇主为了达到拖延工程付款的目的而拖延决算。为了更好地保护承包人的利益,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逾期答复的期限和法律后果,逾期答复视为认可。提起诉讼时,法院可以根据提交审理的价款决定工程价款。注意签证管理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根据合同或施工实践,就支付各种费用、延长工期、费用调整、赔偿损失等事项达成一致后达成的协议。有了签证,可以要求业主增加工程资金,延长工期,因此承包商必须高度重视。造成工期延误或工程量确认、工程量增加、工期延误、设计工程量确认等情况的,不限于:。签证载体包括:签证表格、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信函、数据电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依法与发包人协商折价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拍卖,但根据建设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或者拍卖的除外。建设工程价款从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承包人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可以更好地保护承包人的利益。 索赔是指当雇主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因错误造成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的索赔。索赔成功后,可追加工程款,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工程师发出索赔通知。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发包人发送完整的结算资料,要求结算。债权形成后,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主张权利,以防止胜诉权的丧失。发包人严重违约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合同法》第107条、第113条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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