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施工合同? |
释义 |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实施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委托他人进行工程建设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发包人,完成工程建设的一方称为承包人。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原本是一种合同,属于房地产项目合同。但由于建设工期长、投资规模大、技术要求高的特点,合同法第16章对建设工程合同作了专门规定。施工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施工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合同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建设工程合同主体不能是公民,建设单位只能是经批准从事建设工程的法人,承包人是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任务资格的法人。(2)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大型房地产项目,即基本建设项目,具有周期长、规模大、技术要求高等特点。(3) 国家对建筑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实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虽然实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但由于事关国计民生,受到国家的严格管理和监督。(4) 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正式合同。《合同法》第270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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