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租你自己的房子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
释义 |
自有房屋转租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自转租发生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合同。如果出租人不解除合同,转租关系仍然存在,不受影响。如果出租人终止合同,转租合同是否会同时终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由于转租人与出租人没有直接租赁关系,转租人自然无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转租人能否向承租人提出请求,取决于转租人是否善意。转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转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与转租人订立转租合同的,无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当转租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转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即误认为承租人转租是同意转租时,承租人才应承担与转租人的违约责任。此外,一旦转租人知道转租是不同意转租,应给予转租人终止转租合同的权利。另一个问题是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实质上,承租人转租属于违约行为。此时,采取限制主义和区别主义立法模式的国家或地区允许出租人终止租赁合同。根据严格的解释,只要承租人有自转租行为,出租人就有权解除合同。这样,对保护出租人的利益确实非常有利。而且,承租人转租本身是否构成侵权,值得商榷。出租人是租赁物所有人的,承租人转租构成对出租人所有权的侵害。上述观点值得商榷。因为租赁是房屋所有人(只讨论房屋所有人以自有财产出租的情况),通过合同将租赁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转让给承租人,而承租人只保留处分房屋的权利,收取租金作为转让价格其他权利和职能。承租人自行将房屋转租时,虽然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完整程度受到动摇,但租赁物将被毁坏,承租人应当对出租人造成的租赁物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很难说出租人的所有权受到了侵犯。因此,不宜支持出租人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另外,承租人自行转租时,承租人收取的租金是否属于不当得利。出租人通过租赁合同收取租金,使承租人占有、使用、取得租赁物。承租人自行转租收取的租金只是其使用和收益的一种变相形式,出租人的租金不受损害。由此可见,承租人取得的租金并非没有法律依据,同时也不损害他人利益(特别是分承租人的利益),这与不当得利的构成相去甚远。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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