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房屋租赁登记费 |
释义 |
房屋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依法对申请人进行各类房屋权属登记时收取的费用。 收费标准:
1。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按房屋面积、容积率、价格比例收取。二是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80元/件;非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550元/件。 一套住房登记为一套;一套非住房登记为一套。三是房屋登记收费标准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费。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免收权证费。向一个以上的房屋所有人发放房屋所有权证时,每增加一张权证收取10元。四是向申请人收取房屋登记费。但需要双方共同申请的,只能向房屋所有人登记的一方收取。因登记机关错误办理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的,不收取房屋登记费。 房屋所有人因遗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办房屋所有权证时,只收取房屋所有权证的费用。 对于使用宅基地建设的农民的房屋登记,没有房屋登记费,只有房屋所有权证的费用。 经济适用住房登记,以及因房屋所在街道、门牌号变更、权利人姓名变更而进行的房屋变更登记,按照第二条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充电方法: 1。房屋登记费实行计件收费,不得按房屋面积、容积率、价格比例收取。二是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80元/件;非住宅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550元/件。一套房屋登记为一套;一套非房屋登记为一套。第三,房屋登记费应当向申请人收取,但需要双方共同申请的,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 有关房地产纠纷的更多法律知识,请详细咨询启东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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