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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里可以使用抢占权
释义

优先购买权可以用来做什么?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首先应当明确其仅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其他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其次,限制是指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出售或拍卖房屋,不包括继承和赠与。三是适用于与抵押权人约定租赁房屋用于抵债,即出租人将房屋抵押。首先,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提前15日通知承租人;拍卖房屋的,应当提前5日通知承租人;其次,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优先于第三人。所谓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在价格、支付方式、担保状态等方面与第三人相同。在拍卖中,承租人可以按照价格进行询价。在拍卖中,优先购买权的实现也有规律可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评估、拍卖、销售若干问题的规定(优先购买权的保护)》第十八条规定:“拍卖进行中,有最高竞价的,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可以以最高价格接受。没有较高出价的,属于优先购买权人;有较高出价的,优先购买权人不表示的,属于最高出价人。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接受的,应当以抽签方式确定买受人。”在法院拍卖程序中,优先购买权的保护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价格跟随法”,另一种是“询价法”“价格跟随法”是指法院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直接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与竞买人共同竞买,价格越高。这样,抢占者就被视为一般竞买人。”“询价方式”是指法院通知优先购买权人前往拍卖现场,但不直接参与竞价。最高竞价产生后,拍卖人询问优先购买权人是否愿意购买。如果他们不愿意购买,拍卖标的由出价最高的人购买。如果他们愿意购买,拍卖师会问出价最高的人是否愿意涨价。如果他们不愿意提高价格,拍卖物品将由优先购买方购买。如果他们愿意,他们会要求先发制人增加后。这是重复,直到其中一个退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执行人应当对拍卖财产的所有权、占有和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对拍卖财产的现状进行调查记录或者收集其他有关资料,“如果行政人员没有进行必要的调查,可以不通知承租人参加竞买。必须明确的是,在拍卖前的合理期限内未告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可以以优先购买权为由向法院申请宣告拍卖无效。以上是我们对优先购买权具体适用的回答。由此可见,优先购买权一般适用于特殊情况,如承租人对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致电法律咨询网。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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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