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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客能不能终止房屋合同
释义

1。租赁合同是一种合同,受《合同法》关于合同解除的一般规定的制约,具体来说:
    

(1)《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人可以解除合同。(2)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二)履行期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债务的;(3)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4)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主债务无法履行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限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无限期租赁。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这意味着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双方可以就租赁期限达成补充协议。不确定的,视为无期租赁。
    

对于无期租赁,承租人可以随时终止租赁合同。
    

3。租赁期未满的,承租人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一)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即使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租赁物质量不合格,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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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7: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