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哪种二手房风险更大 |
释义 |
1、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近年来,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纠纷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已经居住多年,一旦发生拆迁、增值等情况,纠纷依然会出现。无论是小院还是农村的楼房(所谓小产权房),只要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城镇居民都买不到。原则上,不仅是城镇居民,非本村集体组织的农民也不能购买,否则无效。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户籍已迁入村,购买后成为村里的村民,可以考虑以后承认其效力。有时,当地村委会或镇政府会为这些房屋颁发证书或背书。但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机关应为区县政府部门,镇政府不具备发证职能,不能保证权证的有效性。二是租赁的公有住房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相应的单位,而不是特定的使用人。当然,既然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他就无权出售。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转让租赁权。建议与公房管理单位核实是否可以这样操作。即使可以,转让的是租赁权而不是所有权。这一点必须明确。第三,在我国住房所有制中,房改取得的部分产权或限制回购的房屋较为复杂。还有一些历史原因,如中央产房、军事产房等。其中一些单位在房改后保留了部分产权或回购权。这些房屋的销售受到原协议或承诺的限制,不能自由上市。遇到这种特殊的房地产,首先要确认是否可以交易,可以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机关确认交易程序和限制条件。即使可以交易,一般也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至于这些费用的数额和承诺,最好提前做好准备,与卖方沟通,明确约定。有的房子受一定的时间和条件限制,甚至不能上市。比如经济适用房,以前要求上市5年,而交易时应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未来可能会改为禁止上市交易,政府会以一定价格回购。类似的问题也涉及到动迁房和按标准价格购买的房产。此外,还有与这类房地产类似的“两限房”,其交易条件往往受到政府和国家的限制。在交易之前,我们需要弄清楚是否交易以及如何交易。这种情况实际上类似于第三种情况。第五,涉及共有产权的房屋买卖,必须经共有人同意,共同经营,方可合法完成。因此,在二手房交易中,首先要核对房屋所有权证,看是否有共有人,如果有,应要求所有共有人签订相应合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有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但也可能有合法的共有人。最典型的案例是夫妻双方拥有的房产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在实践中,纠纷也相当多:有的在离婚期间通过过户的方式转移财产,有的因房屋升值而以此为由收回。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出卖人已婚,无论房产证上的配偶是否登记为共有人,律师建议要求出卖人配偶提供相应的同意证明文件。在现场看房的时候,也要注意是否还有其他共同居住的人,这些人有没有什么意见。多加小心,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总是对的。6房屋无产权证这种情况是指可以取得产权证,但暂时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情况。商品房的产权证办理往往是一个需要一定时间的过程,可能需要几个月甚至一两年的时间。如果开发商有什么问题,三五年后可能就无法申请产权证,甚至无法拿到产权证。在取得产权证之前,商品房的原购房者可能出于某种原因想出售。在这种情况下,签订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这种交易的风险相对较大,特别是当卖家的房产证短期内无法办理时,未来的变数太多,因此购房需要谨慎。如果非要买,建议找律师起草一份比较完善的协议,并提前做好应对各种可能情况的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须办理产权登记,因此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必须进行。但是,如果房屋被司法机关抵押或者查封,在此期间不得转让。在还清贷款之前,房子将抵押给银行。由于某种原因,该房屋可能被司法机关查封或者保全。抵押或者查封的房地产不改变所有权。理论上,业主有权签订销售协议进行销售。但是,在抵押权解除或者查封前,所有权不得转让。银行贷款抵押是很常见的。购买时要注意保证出卖人及时还清贷款,解除抵押。一般来说,正常的操作风险是可以避免的。但如果所购房屋被法院查封,则意味着出卖人或房屋涉及重大纠纷。对买家来说,风险太大了。很有可能房子会被拍卖,房产不会被收购,所付的钱就得追讨。杨*展律师建议,在正式签订合同前,最迟在付款前,要到房管部门核实房产的抵押和查封情况。八、已经列入拆迁通知范围的房子被列入拆迁通知范围,是禁止过户的,房子很快就会被拆迁,拆迁款一般都是给房主的,这时候买房,显然是没有必要的。9房屋产权纠纷如果你想买的房子有纠纷,特别是产权纠纷,你买的时候要慎重决定。如果可能的话,你最好不要买。经常涉及房产纠纷的房屋,纠纷的另一方会在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就是我们在提示7中所说的。但也有诉讼期间不申请保全的情形。即使可以合法取得纠纷房屋的所有权,也最好远离麻烦。因此,如果你知道房子是有争议的,你应该综合考虑后再做决定。10出租房屋在出租期间可以交易。但要提醒交易双方注意两个问题,否则很可能造成买卖双方关系无效,造成买卖双方损失:一是要注意“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售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售房屋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意思是房屋所有人出售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房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售房屋时,有承租人的,应当核实承租人是否购买房屋。如果没有购房意向,应要求承租人提供放弃购房的书面证明。合同法中没有规定“合理期限”有多长。一般理解是三个月。这是因为《城市私人住房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出售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二是要注意“卖不破租”。《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期间租赁物权属发生变化,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是“大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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