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存款产生什么法律效力 |
释义 |
保证金产生什么法律效力? 存款有以下影响: 1。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因定金致使债权债务消灭的,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定金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标的物交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定金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保证金由债权人承担。”《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标的物交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其继承人、监护人,但债权人下落不明的除外。”。在存款人和存款人之间。保管人有妥善保管保管保管物的义务,寄存人可以凭法院判决、裁定或者寄存债务已清偿的公证书取回保管物。接受存款人书面通知存款管理机构放弃存款的,存款人可以取回存款,但应当承担存款费用。三。在存款人和被存款人之间。根据《合同法》第104条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收取定金。但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前,存款部门应当拒绝按照债务人的要求收取定金。债权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取定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自定金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的,债权人收取定金的权利消灭,定金扣除定金费用后归国家所有。存款是什么意思?存单是指因债权人的原因致使合同标的物不能交付债权人时,债务人将合同标的物交付给存单人清偿债务的制度。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寄存人,债权人为保管人,交付的标的物为保管物,国家设立和保管的机关为保管人。存款制度的建立,使债务人能够及时解决债务关系,避免新的迟延履行债务,保护债务人的利益。存款条件。存款标的是合格的。存款涉及三方当事人,即存款人、机构和收款人。其中,存款人是债务人或者其代理人、使用人,他必须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在我国,存款人主要是指公证机关,也包括公安机关、法院、银行等;存款人是债权人或者可以收款的第三人。2合同中存放的债务有效且已到期。无效债权不能履行的,当然不能提存;合同债务有效的,在履行到期日前不能提存,否则为提前履行,构成违约。存款有合法的理由。存款的目的是消除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是将标的物交付存款机构,而不是交付债权人。因此,存款只能有正当理由,不能由债务人任意决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依法办理定金:(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债务的。债务人履行不当,债权人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的,债务人不得提存。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下落不明,包括债权人地址不清或者不明,债务人无法通过正常渠道知道,因此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情形。债权人下落不明,债务人仍可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的代理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不得提存。(三)债权人死亡不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原因外,法律规定可以提存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提存的,有法律原因的。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定金支付的,债务人也可以定金。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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