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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动产质押的概念是什么
释义

动产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让给债权人占有,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将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所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转让的动产为质押物。动产质押的设立。动产质押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是一种约定合同,不以质押物占有权的转移为合同的生效要件。质押:所谓质押是动产质押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标的物。质权是出质人转让给债权人的动产,质权是动产质权的核心。由于质权在动产质押法律关系中是用来担保债权的,当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有权以质权的价值担保债权的实现。质权必须是动产,这是国际通行的原则,也是区别于传统抵押权的重要标志。特点:第一,动产质押是一种担保物权;第二,动产质押的客体仅限于动产;第三,动产质权人必须占有质押物;第四,动产质押的内容是占有质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押物的价值优先。
    

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由当事人自由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即质押物的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押的费用。主债权是指动产质押担保的主债务合同中对债务人的债权,不包括主债权产生的利息和其他利息债权。利息是指抵押物履行时,主债权已经清偿的全部利息。利益可以依法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约定过多的利益不能违反法律,否则法律将不予保护。违约金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依照法律或者合同规定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数额。损害赔偿,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务人应当赔偿的数额。质物保管费是指质权人在保管质物期间支付的费用。例如,必要的维持质押物的成本,以及提高质押物(如动物)的成本。我想提醒一下,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以上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一个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进入律师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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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2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