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所有权的优先收购制度是什么 |
释义 |
1、 无主物的优先取得制度是什么?无主物是指无主物或不明主物,如废弃物。在无主财产中,无主财产是指无主财产,而不是诉讼财产。 占有与遗失财产的区别仅在于发现时是否处于另一财产的埋藏状态:如果是,则为埋藏财产;否则为遗失财产。遗失物长期埋藏在地下的,为埋藏物;埋藏物暴露在地下被他人发现的,为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拾得人应当将遗失的财产归还原主或者公安机关所有。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认失物无主的,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物权法》第114条还明确规定,拾起漂流物或者发现埋藏物、隐匿物的,按照拾起遗失物的规则处理。能够返还债权人的,应当返还债权人;不能返还的,应当送交公安机关。法律对无主物没有特别规定的,依照优先购买原则取得所有权。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等规定,埋藏物、隐匿物的归属不明的,属于国家。二是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效力。发现的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时,知道的,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出领取通知书。失物招领人在向有关部门交付失物之前,在收缴失物之前,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失物。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领取遗失物,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所必需的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要求赔偿保管遗失物的费用,也无权要求权利人履行承诺的义务。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以上是对《物权法》小版中“无主物优先取得制度”相关法律规定的回答鲁巴网. 由此可见,无主物优先取得制度并不存在。我国没有这样的规定。所有人都不知道的埋藏物和隐藏物都属于国家。我希望这些能帮助你。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您可以进行法律咨询律师网. 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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