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减资的会计分录 |
释义 |
回购本公司股份进行减资的会计处理(一)《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法规《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法规规定,在公开市场回购本公司股份进行减资属于变更企业所有者权益。回购价款与相应股本的差额,不计入回购当期损益,但相应调整所有者权益项目。(2)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以减资为目的回购股份时,回购价格与发行价格的差额,属于企业权益的增减,不属于资产转让损益,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或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以减资为目的在公开市场回购股份,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符合税法规定,不存在纳税调整问题。(3) 会计处理举例:a上市公司以减资为目的,在公开市场以6.3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100万股。公司股票原发行面值为1元/股,每股溢价2.6元。 假设公司回购股份前会计报表反映的盈余公积金金额为68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420万元。 1。回购股份的会计处理为:借款:股本100,资本公积160,盈余公积370,借款:银行存款630。公司以每股2.4元的价格回购股份的,其会计处理为:借入:股本100元,资本公积140元,借款:银行存款240元。公司以每股0.8元的价格回购股份,其会计处理应为:借款:股权100借款:银行存款80资本公积20(1)减资主要有两种情况。 ①公司因经营政策等原因发生重大变化,资金充裕,资本金过剩,向股东返还资金; 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亏损,财务状况恶化。不能再通过当年的利润和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只能通过减资来弥补亏损。 (2)在任何情况下,公司都不能随意减少资本金。公司减资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①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③公司减少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④到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减资手续。(3) 会计处理。 第一次减资应按如下方式编制:借方:实收资本或股权贷款:银行存款 第二次减资应按如下方式编制:借方:实收资本或股权 贷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以上为小编整理的公司减资会计分录的相关内容为减少资本金,还应注意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依法向权利人说明情况。如果你还有一些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在网上咨询律师更多的问题。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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