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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荒地是否属于集体土地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国有土地)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集体土地)。第八条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本村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本村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民集体经营管理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第四十条开发没有明确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滩涂,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开发单位或者个人确定长期使用。
    

可以看出,开垦的土地可以由开垦者使用,但所有权仍然属于集体。区别在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分配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这样,村委会就不能随意控制土地了。
    

这四个荒地是什么?
    

农村“四荒”是比较丰富的土地资源,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四荒”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所有的“四荒”,具体是荒山、荒沟、荒沟等闲置土地,荒山荒滩。
    

谁属于四荒?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数据,这四块荒地大部分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其中一些即使闲置也可能有其他的计划用途,因此不能仅仅因为培育就被授予证书的确认和颁发权。但考虑到农民在复垦过程中也付出了劳动,因此在没有其他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仍可以由当事人耕种,但不出具承包经营证明。城市地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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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4 7: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