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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流程是什么
释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流程是什么,土地受让人根据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国有土地资金缴纳通知书》,将土地出让金直接上缴市财政局收费中心。
    

市财政局收费中心在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同时,向土地受让人开具“土地出让金专用收据”。市国土资源局凭《土地出让金专用收据》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市财政局收费中心将土地出让金划入“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用账户”,土地出让金返还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土地脱钩费、拆迁补偿费、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二是土地出让金返还,土地增值溢价。1、 成本部分的返还流程:土地整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经评估机构审核,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后,由财政部门返还。2、 根据框架协议,地方财政留存部分应向政府申请,由财政部门返还。具体地价范围包括:
    

1。以招标、拍卖、挂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的交易总价;

2。依法出让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将原划拨土地用于经营性建设应当支付的地价;(三)实现和处分抵押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支付的地价;(4) 按照规定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应当支付的地价;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支付的地价,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有关的其他收入。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依法向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可以作为地价。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向出租国有土地的承租人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应当上缴给在划拨土地上出租房屋的承租人的土地收入;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支付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不含征地管理费),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
    

因此,返还土地出让金需要市国土资源局凭《土地出让金专用收据》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市财政局收费中心将土地出让金转入“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用账户”。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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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