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中的代理词如何书写 |
释义 |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二审代理字如何书写亲爱的合议庭:云南XX律师事务所接受上诉人的委托,指定我为其二审诉讼代理人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现结合本案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出具如下代理意见: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场地有偿使用合同》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依法批准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兴办乡镇企业和建设村民住房,或者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这是强制性规范,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这是我国对不可再生土地资源的特殊保护条例。当然,作为本案的被上诉人,他也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该条还规定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是,对这一例外情况有特别的限制: 首先,对村民创办乡镇企业和建设居民楼有特别的限制,即只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强调乡镇企业的设立必须与村民、土地所有人同属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即农民和村民不得使用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二是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这种情况没有特别的限制,即只要依法批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就可以使用。它没有强调土地必须是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本案中,被上诉人是由三名自然人投资设立的私人有限责任公司,三名自然人均不是上诉人的村民。被上诉人不是集体企业,更不是上诉人创办的乡镇企业。但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场地有偿使用合同》项下的土地属于上诉人的农民集体所有,被上诉人不具备使用第九集团这一集体经济组织供养的农民集体土地的条件,即被上诉人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合法的土地使用程序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合同内容明显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强制性规范。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法取得建设用地,除因破产、合并等情形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外,本案争议的合同也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范的规定。综上所述,土地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因此,《土地管理法》明确确立了土地利用管制制度和土地保护制度。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规定和土地管理法的根本立法精神,上诉人提起诉讼是为了贯彻土地管理法特别规定的精神,从根本上贯彻法律规定,各部门执法机关应当把法律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作为处理土地事务的依据,不能为了地方经济和个别部门的利益而无视法律和国家政策。一切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的诉讼,都要有法律和司法部门的支持。因此,请求二审法院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进行判决,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维护法律尊严。 请接受以上意见! 律师: 日期 以上是小编律师为您组织的相关知识。如果您有更多疑问,可以咨询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也可以直接委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助您走出法律困境。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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