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中国更新划拨土地使用证 |
释义 |
如何更新我国划拨土地使用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少提前一年申请续签。续签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另外,人们在购买二手房时,如果房屋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意味着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性质和期限没有确定。因此,他们在购买此类房屋时必须谨慎。什么是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外的其他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作了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法律批准,将土地交付国家使用的行为土地使用者在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划拨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使用年限为40年,工业使用年限为50年。另一种是土地使用权的分配,没有固定的年限。划拨土地使用权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解放初期土地使用者以合法划拨、转让、验收、使用的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或者以合法转让、继承、验收地上建筑物的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可以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土地公有制之前,私有土地可以通过购买房屋或土地、租赁土地等方式使用。如果土地在国有后仍在使用,则可以确定当前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因原房屋拆迁、改建或者自然倒塌,改变实际土地用途的,经依法审批,可以将土地使用权确定为实际土地用途;空地、房屋倒塌、拆除后超过两年未收回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实施前,重复划拨、征用的土地,可以根据当前实际使用情况或者最后一次划拨、征用的文件确定。一定范围内的土地被反复征收或先后划拨给几个单位,往往引发土地纠纷。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既有政策上的问题,也有国土资源管理机关的失误。但是,一般来说,土地使用者通常使用的土地不能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主要是以前使用者征收(划拨)而没有使用或征收(划拨)多少闲置土地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土地由后一个单位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合理使用。对原土地使用者被迫注销或者搬迁,然后恢复或者回迁的,原土地已出让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应当根据政策要求和土地利用现状,确定是否返还土地使用权。 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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