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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权转让避税可行吗
释义

土地使用权转让避税是可行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基本没有合理的避税空间。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主要涉及以下税费:
    

营业税:
    

(1)已完成土地预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预开发,但尚未进入建设阶段的在建项目的转让,应当征收营业税按照“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中的“无形资产转让”税目征收。(2) 对已进入建筑施工阶段的在建工程转让,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全税5%
    

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印花税:产权转让文件,合同金额*0.05,总之,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建筑物的转让,所涉及的税费直接关系到土地购置成本和销售金额。而这两个数字是实际数字,是不能改变的。因此,税收筹划基本没有空间。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交易鉴证程序。交易中心收到交易申请材料后,对双方的交易行为进行核查复核,符合转让条件的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交易中心审批通过后,与双方签订交易确认书和转让合同。
    

2。受让人应按合同约定缴纳地价及相关政府税费。
    

3。土地价款支付完毕后,交易中心将交易材料移交市国土资源局,受让人按有关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并核发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交易在公开交易程序中的前期工作。申请人应向交易中心提交过户申请书及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2。改变用途或者规划条件的,报市规划部门批准;
    

3。交易中心初审后,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

4。经批准后,交易中心与客户签订委托合同,确定交易底价和交易条件。(1) 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转让,应当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房地产转让条件。
    

根据出让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缴纳,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这是建立出让合同的必要条件,只有建立出让合同,才能允许出让;(2)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权利,应当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该条规定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具备的条件。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转让的前提是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经审查,除不允许转让外,允许转让的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受让人应当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依法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费转让前可以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二是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转让房地产,但转让人应当将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做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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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1: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