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是否为50 |
释义 |
住房用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者按照约定对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说白了,也就是说你的住房用地使用权是50年,50年后可能续期,也可能有其他情况。因为在我们国家,土地是不允许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权始终属于国家,个人只享有土地使用权。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长期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据市国土资源部门相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证之日起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长期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又称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又称工厂和工业区):全国统一实施用地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性用地:全国统一实施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全国统一执行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2。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可以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据悉,《物权法》颁布前,根据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按照之前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续期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物权法》颁布后,虽然规定了自动续期,但对续期土地使用费的缴纳标准和方式没有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与“草案”相比,“草案”将“免费自动续期”改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但是,如何延长房屋使用权,是否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及购房人的土地使用期届满时缴纳多少,目前尚无明确说法。相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期的可能性最大。(江门日报傅学超)“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吗?”《鲁巴报》的编辑已经整理好了。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但也有50年,50年后会自动续期,但50年内会被拆迁或挪作他用,所以不用担心。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鲁巴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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