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拆迁协议已经签订,你还能维权吗
释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当利益受到非法侵害时,权利可以得到保护,而维权的主要手段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确定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生产经营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该决定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并将于日后公布。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何规定动迁补偿协议的签订人动迁补偿协议签订的第一项内容是明确谁是动迁人和被动迁人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的资格,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在拆迁协议中,如果被拆迁人是公民,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年满18周岁,没有精神疾病和其他导致其思维异常的情形。同时,他要成为拆迁补偿协议的一方,最重要的条件是他应该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非房屋所有人,未经其他当事人授权,其签署的协议可能无效。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依法登记。法人的权力和行为能力始于登记,止于注销登记。其能力范围与注册经营范围密切相关。超出登记范围,受国家限制的,不能实施,即使实施,也是无效民事行为。安置补偿协议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特殊要求主要针对拆迁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件》(以下简称《拆迁条例》)的规定,拆迁人应当依法取得拆迁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具备拆迁人资格,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可能无效。协议中有其他内容,属于法人或者组织能力范围的,该内容有效;约定的房屋拆迁内容不属于拆迁协议性质;协议中有其他违法情形的,如违反国家总体建设规划,本协议也可视为无效。因此,在协议的签订过程中,确认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双方都具备资格,那么各方的权利就容易得到保护,各方的义务也就容易落实。如果当事人不具备资格,很容易导致意料之外的纠纷,使双方陷入难以理解的风险之中。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当利益受到非法侵害时,权利可以得到保护,而维权的主要手段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0:5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