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国有土地能不能被征收
释义

国有土地能否被征收?原则上不能提前追偿,但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提前追偿,并给予一定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予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并根据土地使用年限和土地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原批准使用土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民政府报告:(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实施旧城区改造的城市规划,需要调整土地用途的;
    

(3)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土地出让合同和其他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续期申请未经批准的;
    

(四)原划拨国有土地因本单位注销、搬迁等原因停止使用的;(五)经批准报废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山等。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给予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根据土地利用年限和土地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以及在上述内容已列出的几个案件可以恢复。如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14: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