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
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二)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3)其他行政协议。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属于行政协议,争议属于行政争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房屋的面积、位置、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达成的协议,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产权交换也可以进行。希望通过以上内容,您能对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的相关信息有更深入的了解。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的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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