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们在藏品中没有看到这四份文件,我们有权拒绝签字吗 |
释义 |
如果在征地过程中看不到这四个文件,我们有权拒绝签字吗? 1。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征地批准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张贴征地通知书。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公告,具体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土地征收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土地征收的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②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所在地、土地类型和面积; ③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④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任何拆迁项目都有详细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该方案将通过公开渠道,以不同方式告知该地区的搬迁户。相关的补偿安置政策送上门也不容忽视。正确的态度是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和补偿方案,积极争取自身合法利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集体经济组织征用土地的位置、类型、面积,地上附着物、苗木的种类、数量,安置农业人口数量; ②土地补偿标准、金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③安置补助标准、金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④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⑤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方式; ⑥与征地补偿安置有关的其他具体措施。
3。房屋评估报告普通百姓收到评估报告后,只知道金额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却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现在京平拆迁律师会告诉大家如何审核评估程序是否合法: 首先,根据评估公司的名称,我们可以查询它是否有相应的评估资质,因为资质不同,评估能力也会有很大的差异;其次,从评估时点来看,即从我们正式接受评估委托到完成评估报告,首先要在评估前申请批准或者作出征收决定;第三,有鉴定机构圆形公章和鉴定人签名的,是违法的,因为我们可以根据签名查询鉴定人是否具有相应的鉴定资格。最后,最难发现的是评估报告中是否注明了评估报告的有效期,这也是非常重要的。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自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业主为单位制定并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安置补偿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他们没有看到法律文件,他们可以拒绝签字。以上就是小编为你解答的所有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访问律师网在线法律咨询。你也可以阅读相关的法律知识。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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