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店被拆除和关闭所造成的损失应该计算几个月 |
释义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商铺拆迁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受益情况、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按照征收前的效益确定,停产停业期间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应当依法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面积、搬迁费等订立补偿协议,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等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如何处理拆迁补偿案件1。在一些拆迁补偿案件中,出租人未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中,一般都约定了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如每月10日前支付租金。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和其他类似协议。因此,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承租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2。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情况非常普遍,因为拆迁后,出租人一般会要求终止履行合同,而租金问题会在拆迁补偿后一并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要向承租人支付大量的安置补偿金,而少量的租金并不重要,因此承租人应支付的租金往往被租赁合同的存在所忽视。最终,当双方不能就拆迁补偿达成协议时,出租人将以不按租赁合同支付租金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以前,出租人不要求支付租金的行为往往是口头约定,而承租人没有证据证明这一事实,因为在诉讼过程中往往是被动的。 3。承租人拆迁补偿,因拆迁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依法解除租赁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会认为国家拆迁或征地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要求行使法定权利终止合同。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承租人租赁的房屋或土地面积较大,为了分担租金压力和获取收益,一般会重新出租。出租人只要收到到期租金,也承认再租赁行为,但一般没有书面同意。纠纷发生后,出租人往往否认知道转租的事实,主张依法未经其同意可以终止转租。出租人接受转租往往是口头的,承租人没有证据证明这一事实,因为在诉讼过程中也很被动。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商铺拆迁停业造成损失的补偿标准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受益情况、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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