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没有环评的养殖场来说,拆除禁养区能得到什么补偿 |
释义 |
1、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未通过环评的养殖场违反规定建设,因禁养区被拆迁的,被拆迁人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理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面积、搬迁费等订立补偿协议,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等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国家规范性文件。明确畜牧业发展规划要考虑环境承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品种规模和总量。《条例》明确了禁区的划分标准、适用对象(畜禽养殖场、养殖社区)、奖惩办法。 2014年至2015年,国务院先后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和《水十条》,明确要求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养殖社区和定点屠宰企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2016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出台了《畜禽养殖禁区划定“十条”技术导则》和《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要求明确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禁养区划定完成后,各地区应在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社区)和养殖户。 哪些区域将被归类为“无繁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居民区、文教科研区,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领域,环保政策密集出台,养殖业的环境压力也在加大。今年以来,全国禁养区划定范围继续扩大,划定范围由原来的南方水网地区逐步向内陆、西部、北部地区转移。到目前为止,从西部的陕西到北部的辽宁,有19多个省份没有划定繁殖区。南方水网地区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已被拆除过半,明年仍将是划定禁养区和禁养区,禁养区内的牲畜养殖场被关闭和拆除的那一年也是禁养区内牲畜养殖场拆除的最后期限。受此影响,生猪市场产能或将继续下降。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未通过环评的养殖场违反规定建设,因禁养区被拆迁的,被拆迁人不能获得经济补偿。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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