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价格低于市场价,如何维权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被拆迁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此,如果您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评估。如果您对重新评估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评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过程一般如下: (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受委托单位的委托,开展具体的评估工作。(2) 房屋评估前的准备工作。即准备必要的数据,如财产登记数据、住房建设数据和土地数据。(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量。(4) 综合分析相关数据。本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补偿的基础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依据。(5)准备相关的评估报告。评估人员整合被拆迁房屋信息,提出评估意见,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是评估人员的一个重要环节。(6)评估、审查和批准。评审工作人员完成评审工作后,应当由评审人到真人进行复审,并报审批人员批准。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此,如果您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评估。如果您对重新评估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评估。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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