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人的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房屋拆迁人的义务是什么? 补偿和安置房屋被拆迁人和承租人? 协议签订后,房屋拆迁人和承租人搬出被拆迁房屋后,是否可以进行房屋拆迁活动? 告知私房业主办理补偿安置手续(包括空房业主); 告知被拆迁房屋业主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拆迁人的权利与被拆迁人、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给予拆迁补偿安置; 与被拆迁人、承租人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住房和土地局申请裁决; 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判决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申请强制搬迁。在拆迁实施过程中,被拆迁人享有下列权利: ①除有限的补偿方式外,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依法取得拆迁补偿安置; ②有权选择补偿方式与被拆迁人平等协商、对话、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权利; ③有权了解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有权对拆迁补偿安置过程进行监督; ④对房屋计量、评估有异议的,有权重新申请计量、复核; ⑤在协商补偿安置过程中,因与拆迁人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有权申请裁定;对判决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⑦认为强制拆迁使其合法权益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失,自力更生,有权向行政机关申请中止强制拆迁。拆迁人拒绝履行拆迁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起民事诉讼。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①在协议或裁定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 ②及时提供房屋权属、审批手续、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四)对自己主张的事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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