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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能拍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吗
释义

法院能拍卖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吗?
    

安置房的含义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被拆迁的房屋,安置给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得安置房房产证后,才能进行安置房的转让交易。转让交易与普通住宅没有区别。安置对象是城镇被拆迁居民,包括被拆迁户。无房产证的房屋是否可以拍卖,法院也可以强制拍卖。但法院拍卖时,只拍卖房屋现状,买受人承担后续办理房产证或不予办理的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按照协助执行文件办理无证房地产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既要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又要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对“违法建设”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房屋依法协助实施。二是符合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经办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房屋登记机关应当在办理相关手续,符合初始登记条件后,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登记;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按原样处理。也就是说,在处置前,披露该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买受人或者接管人根据房屋权利现状取得房屋,买受人或者接管人负责后续的财产登记。三是执行法院向房屋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房屋登记机关认为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并作出书面说明的,执行法院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审查理由有关规定和参照行政法规。理由成立的,撤销或者变更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书面通知房屋登记机关;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房屋登记机关限期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
    

安置房是征地后的相应补偿。如果没有相应的房产证,法院也可以拍卖。
    

以上内容是对“法院能否拍卖无房产证的安置房”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使用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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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8: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