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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目的是什么
释义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承包人经营、经营权转让、租赁、股权、抵押等多种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法》第九条:承包人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行经营,也可以由他人经营。第十七条承包人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有权独立组织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处置;(二)依法交换、转让承包地经营权;(三)依法转让承包地经营权;(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取得相应补偿;(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七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用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坏地的,不占用好地。
    

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建窑、建坟,禁止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禁止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的耕地。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闲置,一年内可以耕种收获的,由原耕种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或者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开工建设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报国家批准,取得原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复耕。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土地分包经营权纠纷的解决,农村调解在乡镇和村级,农民承包土地的情况最为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矛盾和纠纷最为明显。农村干部一般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他们在处理土地纠纷方面也有很多经验和方法,在调解和处理土地纠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果发生土地纠纷,首先可以依靠农村调解来解决。我们可以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乡镇有义务帮助调解。调解协议达成后,调解协议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具有法律效力。在仲裁问题上,我国专门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内容、组织、形式等具体方面。依法可以申请仲裁的争议,包括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而发生的争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中发生的转包、租赁、交换、转让、入股等纠纷。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一般设县级,办公室设在农业部门,承担日常工作。这是处理土地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最后也是最有力的保障。一方面,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较多,包括承包人经营、经营权转让、租赁、股权、抵押等,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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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