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基本程序是什么?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需要按照《保险法》规定的下列程序进行: 1。提交相关材料。复习;3。决定是否赔偿,谁赔偿谁就付费用。《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要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能够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根据合同约定,保险人认为有关证明、资料不齐全的,应当及时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齐。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请求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后,应当及时核实;情况复杂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核实。保险人应当将核实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负有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当自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协议之日起10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不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除支付保险费外,还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或者给付保险金,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第二十四条规定: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核准后,应当自核准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第二十五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书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不能确定赔偿或者给付数额的,应当按照现有证明、资料能够确定的数额先行给付保险人在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数额后,应当补足相应差额。上述知识是小编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基本程序是什么”问题的回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帮助,欢迎使用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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