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财产保险合同的履行地 |
释义 |
1、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因此,本合同有一项协议,应遵照执行。 2。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有关条款确定合同或交易习惯。因此,合同中对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付款地为收款地;交付的,为房地产所在地;付款的,为房地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应当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因此,合同履行地不能确定的,支付货币的地点为收到货币的地点;交付不动产的地点为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债务的地点为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物的履行。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1。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没有补充协议的,合同履行地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无法通过上述渠道确定合同的履行地点,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一)合同法总则规定,合同的履行地为收货方支付货币的地点;房地产交付地为合同履行地;履行义务一方履行其他标的的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法“买卖合同”一章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向第一承运人交付标的物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地的,该地为合同履行地;不知道标的物在某地的,该地为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本合同为本合同的履行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 (1)买卖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履行地点;没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履行地点,履行地点按交付方式确定;采用交付方式的,交付地点为履行地点;自行交付的,交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木材、煤炭托运或者交付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与合同约定的交货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2) 加工合同中,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约定的履行地除外。(三)在财产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约定履行地的除外。(4) 对于补偿贸易合同,接收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以上是这些问题的答案。我希望他们能帮助你。如果您在这方面需要帮助,律师协会为您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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