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签双倍工资的劳动合同属于最后的削减 |
释义 |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双倍工资数额低于当地12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为终审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一)劳动报酬、医疗费、医疗费的数额,经济补偿或补偿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个月(二)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发生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纠纷。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何选择劳动仲裁代理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最新规定,仲裁当事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作为仲裁代理人:(一)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推荐的公民。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委托他人办理劳动争议案件,除提交委托书外,还应当符合上述要求。如违反上述规定,将承担相应的不良后果: 1。提交仲裁申请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立案; 2。收到法律文书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签发; 3。证据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受理,视为未提交证据材料。 4。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规则》,申请人在审理中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依法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依法缺席作出仲裁裁决。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双倍工资数额低于当地12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为终审案件。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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