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变更 |
释义 |
劳动合同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原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删除,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内容代替原合同的相关内容。新变更协议的条款与原合同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修改后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但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合同订立后,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和市场条件的不断变化,劳动合同履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合同发生变更,致使劳动合同难以履行或者难以完全履行,或者履行合同可能造成双方权利义务不平衡的,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予以重视,对合同的一些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否则,在劳动合同脱离实际情况的情况下,如果继续履行,可能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本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变更劳动合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删除。通过对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重新调整和规定,使劳动合同能够适应变化和发展的新形势,保证劳动合同的持续履行。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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