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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有工资吗,工伤工资怎么规定
释义

工伤有工资吗?工伤工资如何规定?一、 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工伤保险条例》对原工资没有规定,各地有三种计算方法:
    

1。工伤前加班工资以外的工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
    

2。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解答(2012年12月)》;。二是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不过,各地对工资福利的规定各不相同。有的省市规定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有的省市规定所在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3。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由所在单位照顾。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建议,单位可以派人看护或支付护理费,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看护。单位支付护理费的,省、市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参照当地同类情况的护理标准或按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四、 在停工留薪期间因工伤死亡的,按工伤死亡处理,享受工伤死亡的充分待遇。
    

管理办法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限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福建、北京、山东、吉林、广东、重庆等省,各市、自治区制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限管理办法》,规定了停工留薪的程序、条件、期限和期限,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限的确定《停工留薪期限分类目录》规定了各类工伤的停工留薪期限。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职工因工伤、职业病需要停工治疗的,实行停工留薪。停工留薪期间,是指受伤职工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的期间。企业根据医疗服务机构确认的工伤诊断证明,按照《工伤职工工伤期间分类目录》确定工伤期间。多处受伤部位或不同组织器官受伤时,应确定最长工伤时间。工伤部位和程度未列入《北京市停工留薪期限分类目录》的,以临床治愈时间或工伤情况相对稳定的时间确定停工留薪期限。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确定,并书面通知受伤职工。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在停留工资期满后复工或者从事其他工作,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再次发生旧伤的,应当同时确认再次发生旧伤的停留工资期限,享受停发、留发工资待遇。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后的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和生活费。因此,工伤期间需要赔偿误工费。一般来说,工伤发生后,会有一段时间的停工留薪,误工费由公司支付。以上就是相关答案。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关律师。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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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21: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