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子穿拖鞋驾车被判死刑6年,刑满后可免予民事赔偿 |
释义 |
如果一名女子因穿拖鞋驾车致人死亡被判6年,她被判刑后能否免除民事赔偿? 妇女因穿拖鞋驾车致人死亡被判处6年徒刑的,经判决后不能免除民事赔偿。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且损害了国家公共管理体系。因此,刑事处罚与民事赔偿是两个不可替代、不可免除的法律问题。 但是,交通事故发生后是否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将是刑事悔罪的重要表现,也是酌定减轻处罚的重要情节。因此,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经济损失,尽量减少事故的影响,争取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这对定罪量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行为构成犯罪后,才能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否则,只能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内容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但由于事故后果往往非常严重,因此即使追究刑事责任后,受害人仍需作出相应的民事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的有关刑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的,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二)死亡六人以上的,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不能赔偿60万元以上。 5人死亡,4人轻伤,3人轻伤,4人受伤但不轻。根据事故责任认定,陈某对事故负全责,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即使处罚,也不能免除民事赔偿。相反,要积极进行赔偿,取得家属的谅解,这是定罪量刑的重要措施。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与我们联系。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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