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给他人的不动产能否在诉讼前得到保全 |
释义 |
1、 抵押给他人的财产在诉讼前能否保全?抵押给他人的财产在诉讼前可以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有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抵押物和留置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和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根据本条规定,抵押物可以保全,但不得违背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二是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向法院提交的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当载明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职业、工作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申请人为法人的,应当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注册地、办公地点和姓名、职务、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陈述请求的事实、理由和目的。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或者复印件;无身份证的,应当提交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身份证明; 法人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或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其他单位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担保(即相当于所要求的保全金额的担保)。 4。担保人身份。 5。 6。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者证明。 7。我们应该填写证明表,提供有关可以保存的财产和财产所在地的信息。 以上是对“抵押给他人的财产在诉讼前能否保全”问题的回答我们可以理解,抵押给他人的财产也可以在诉讼前予以保全。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律师协会还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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