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有哪些难点 |
释义 |
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有哪些难点?(1)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不平衡。
虽然全市所有乡镇和部门都聘请了政府法律顾问,但大多数乡镇和部门并没有有效发挥作用。主观原因是:一些单位领导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依法预防和解决经济社会矛盾的意识不强,习惯于事后补救。当出现矛盾或问题时,往往需要法律机构参与,法律顾问介入。法律顾问在必要时充当“消防员”。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趋于正规化,限制了部分法律顾问专业性的有效发挥。二是政府法律顾问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作为一名政府法律顾问,不仅要有较高的法律知识、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还要有社会和行政工作经验。从政府系统法律顾问队伍来看,一些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虽然具备基本的法律理论知识,但业务仅限于讨论案件,与单位整体工作结合不紧密,法律咨询的实效性不强。部分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存在差距,特别是反映部门职能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三是政府法律顾问评价机制有待完善。 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对象是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其目的是追求社会和谐和公共利益,而非营利。这不同于为个人、企业或其他对象服务。政府法律顾问一般是律师、专家学者等长期从事法律实践的人员。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很难确定量化标准,也很难对法律机构的工作进行量化和排序。这些因素使得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工作的评价标准模糊不清,评价机制亟待形成。 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有哪些难点?在解决政府法律顾问问题时,需要社会各界的不断配合,政府也要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如果对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还有其他问题需要解答,建议您可以在网上咨询律师。在这里,需要专业人士一对一地与你沟通,回答你的各种问题。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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