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相关规定,要遵循户籍、户籍的原则。公民迁出户口所在地的,可以申请迁入、迁出登记,但迁入户口所在地的,只办理地址变更登记。
2。户籍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尺寸:16px;白色-空间:预包装;背景色:#ffffff;“/>如果市民需要办理户籍转移手续因各种原因办理手续时,应持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证件: 1。婚姻转移,有合法的结婚(离婚)证明; 2。分发(购买)、建造和搬迁、持有房屋证或房屋证书; 3。出国销户时,应持有关部门出具的销户通知书; 4。回国定居,应持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的居住证或就业证、护照(回国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户籍机关出具的销户证明定居回国后; 5。参军后,持参军通知书注销公民户籍; 6。复员、复员、转业职工,应当持有县、市兵役机关和县、市以上复员安置机关核发的户籍证明;异地安置的,还应当持有注销户籍证明原户籍机关出具的居住地; 7。刑满释放、劳动教养释放后,持释放证明或者劳动教养释放通知书异地定居的,还必须持有原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销户证明; 8。大中专学生户口随录取通知书转移; 9。大中专学生凭派遣证进行派遣和结算; 10。录用公务员、招用人员调剂户口,应当持有录用(录用)证明和调剂人员登记表。 11。公务员调动、员工调动、辞退等,凭调动、辞退证明和调动登记表; 12。领养子女应凭领养证明或领养证明结算; 13。解除收养关系并转移户口,持公证书或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14。退休人员迁户口,持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转帐,应持有相应的证明(聘用)及工龄、年龄证明; 16。持居住证方可迁入的,还必须持有迁入县、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17。需要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的户口迁移,还应当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购房办理 本市所有购房者应到当地派出所购房 1。所需支持材料 (1)入户申请书面报告; (2)房屋所有权证、其他证明或收据; (3)购房者与住户的关系、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的人员不得自设居所;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处理程序 购房人申请入户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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