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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特殊时期对女员工的法律保护有哪些规定
释义

特殊时期对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有哪些规定
    

特殊生理期对女职工的保护是指对女职工的月经、怀孕、分娩、哺乳期的保护,又称为对女职工的“四期”保护。特殊时期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这样的:
    

1。月经保护1。月经保护是指女工在月经期间的各种保护。2我国《劳动法》第六十条规定,经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高海拔、低温、冷水作业,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三。《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劳动。4. "《女职工禁忌工作范围规定》规定:女职工在禁忌工作期间的工作范围包括:(1)食品冷冻柜和冷水等低温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二级(含二级)以上作业。女职工孕期保护是指对女职工孕期的各种保护。2我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止从事的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活动。在工作时间,应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按工作时间计算。生育保护是指对女职工生育期间的保护,包括产假和产假期间的待遇。2我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90天。三。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疗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的产假。4哺乳保护1。哺乳期保护是指对女工在一岁以下婴儿哺乳期的保护。2我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哺乳期1岁以下婴儿的第三级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禁止劳动,对哺乳期妇女有一定了解的,不得安排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或特殊,以上所述并不能完全回答你的问题。如果您仍然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使用律师网律师会为您提供更专业的答复。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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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23: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