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的停车位是否应该先满足业主的需求 |
释义 |
1、 居住区内的停车位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物权法》的最后期限:2020年12月31日)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规划用于居住区内停车的停车位应优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首先应当满足业主的需要。 在建筑面积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权属,由当事人以出售、赠与、出租等方式约定。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上停车的车位,属于业主所有。小区停车位权属如何处理? 2。小区停车位权属如何处理? 1。小区停车位权属如何处理? 针对开发商独立拥有车位所有权的情况,买受人应尽量让开发商在合同中明确车位的性质,如“住宅小区自用”或“在保护业主在住宅小区使用过程中”在这种情况下,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对外开放。同时,应明确这些停车位或车库的使用权属于所有业主。 2。如果不信空谈,见到真佛就可以再烧香 地上或地下的车库或车位是否适销对路,唯一的标准就是能否申请产权证(或预售许可证)。车位权属证明可以单独出具,也可以与购车合同一并出具。 谁是社区的停车位?购房者还应简单明了地了解地面停车位和地下车库的性质,避免落入开发商设置的出售或租赁车库(或车位)的各种陷阱。 3。依法维权,积极争取业主利益 由于小区土地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地面车位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出售该地面车位。在这个州,停车位属于谁?这类车位可由业主委员会授权,出租给业主,扣除必要费用后计入小区维修基金。 4。车位租赁期限不宜过长。 有些开发者非常“聪明”。在签订车位合同时,他们会声明车位不能出售,不签订销售合同,只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不告诉业主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此时,购房者租用车位的最长期限为20年。第三,最新资料(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5条 建筑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停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双方应通过出售、赠送或出租的方式达成一致。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上停车的车位,属于业主所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居住区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停车位,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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