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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网上使用别人的文章是不是侵权
释义

1、 在网上使用别人的文章是不是侵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未经作者同意在互联网上发表他人文章属于侵犯著作权行为,我们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并根据下列情形赔偿损失:(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作品的;(二)未经合著人许可,将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的作品发表的;(三)不参与他人作品的创作和署名,以权谋私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抄袭他人作品的;(六)以展览、电影制作或者类似电影制作、改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翻译、注释等,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无偿使用他人作品的;(八)未经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电影制作、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面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现场表演进行直播、公开传播或者录音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著作权的行为以及与版权相关的利益。第二,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是什么?网络传播的著作权侵权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构成要件:
    

1。著作权人享有权利的作品进行数字传播的行为,不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网络传播属于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未经许可,是指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或者相邻权利人同意,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或者超出著作权人许可的范围。
    

2。侵权人有主观过错。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因过错侵犯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所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侵犯网络传播著作权的行为。
    

3。网络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因网络传播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对权利人的侵害主要是著作权财产的损失,包括权利人现有财产的减少、应得许可费的损失以及用户通过使用所获得的利益。
    

4。行为人的网络传播行为与权利人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只有通过网络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是造成著作权人损害的原因时,行为人的网络传播行为才能构成对著作权的侵权。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作者同意在网上发表文章属于侵犯著作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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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22: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