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安抗辩权是否不适用于所有案件 |
释义 |
不安抗辩权不适用于所有情形吗?不安抗辩权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形。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情形包括相互债务、双向合同在不同时间的履行、第一履约方的债务已经到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债务负有共同责任,没有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当事人有权在另一方当事人履行前拒绝另一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当另一方的履行与合同不一致时,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请求。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对方负有责任,有履行顺序。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的,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如果甲方的履约行为不符合约定,乙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约要求。上述知识是对“不安抗辩权是否适用于所有情形”问题的回答。不安抗辩权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情形包括相互债务、双向合同属于不同时间履行、第一履约方债务已到期等,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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