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进行行政诉讼撤销 |
释义 | 一、如何进行行政诉讼撤销 撤销行政诉讼的方式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1.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 2.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 是否准许撤销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定。 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二、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当事人申请回避是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回避有两种: 1.当事人申请回避和审判人员主动回避。 2.当事人申请回避是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 三、行政诉讼维权路径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2.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3.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法律网,我们将竭诚为你提供专业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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