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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你需要为抗辩权付押金吗
释义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起施行。届时,这一规定将被民法典取代,相关司法解释也将失效。《民法典》施行前,规定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为不安抗辩权,无需双倍返还定金。不安抗辩权是一种自治权。有证据表明合同对方当事人不能履行义务的,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不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不经司法、仲裁程序,选择解除合同。立法的目的是防止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因情势的变化而受到损害。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保护合同信用,防止合同欺诈。《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提取资金逃避债务;(3) 丧失商业信誉;(四)当事人已经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无明确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看完这篇文章,你就清楚这个问题了。这也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重要常识。当事人只有知道法律规定,才能知道是否需要交纳定金。毕竟,我们都非常重视这一点。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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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2:33:42